4 設 計
4.1 一 般 規 定
4.1.1 鋁合金人行天橋建筑設計應按現行行業標準《城市人行天橋和人行地道技術規范》CJJ69 的有關規定執行;無障礙設計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 的有關規定執行》 4.1.2 本規程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極限狀態設計法以分項系數的設計表達式進行設計。
4.1.3 鋁合金人行天橋結構的安全等級宜為二級,重要性系數應為1.0。
4.1.4 鋁合金人行天橋結構的設計基準期應為 50 年,設計使用年限應為 50年。
4.1.5 抗震設防烈度為度及⑥度以上地區的鋁合金人行天橋,應進行抗震設計。
4.1.6 ,鋁合金結構的表面受輻射熱達 80℃以上時,應加隔熱層或采用其他有效的防護措施。使用溫度高于 100℃時不應采用。 4.T\⑦°鋁合金人衍天橋的主梁可采用桁架梁,也可采用其他結構形式。(
4.K8鋁合金結構的連接應采用緊固件連接。構件焊接應僅用在非主要受力構件上。
4.1.9 當鋁合金材料與除不銹鋼以外的其他金屬材料或含酸性、堿性的非金屬材料接觸時,應采取隔離措施,隔離材料應可更換。 4.1.10 橋面鋪裝應具有良好的穩定性、耐久性、平整性、抗滑性和耐磨性,并應適應鋁合金結構的溫度變形要求。
4.1.11 鋁合金人行天橋的墩、臺采用鋁合金結構時,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